按照学位办要求,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拟定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。请各位申请本次学位的研究生于2022年8月16日前将完成答辩后的学历材料与学位材料按照网址/info/1037/5151.htm上的要求按时提交。
学位申请通过“上海大学研究生论文盲审及学位申请管理平台”提交学位申请及相关材料。另,本次学位分会不受理导师资格认定工作,待下次学位分会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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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条:关于第93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2022届毕业生打印归档成绩单、学历归档材料提交、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的补充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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